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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太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5-07-21 15:10来源: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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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律师担任太仓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合规、择优选任、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选聘工作。坚持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并重,实行分类选聘、分类管理、分类使用,为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三)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和流程;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五)热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相当的时间、精力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三、工作职责

太仓市政府法律顾问根据工作安排,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参与涉及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处理,代理诉讼、仲裁、执行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和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涉及我市的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就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典型经验、普遍性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研究报告;

7.办理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公告时间:7月22日至728日,722日起开始接收报名材料,7月28日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下述材料,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司法局6B0601办公室(太仓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电话:0512-53521593;

1)《太仓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个人工作能力、经历的材料(与材料(2)合并装订)。

(二)资格审查

由市司法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价

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四)聘任

市司法局根据评价结果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予以聘任。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太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太仓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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