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疏港铁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6668013
邮 箱:tcgqhb@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太仓港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危险品仓库)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区疏港高速北、浪港河南、滨江大道东侧(危险品仓库位于物流园区南地块 A-8 仓库内) 太仓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太仓港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物流园区项目的一部分,在物流园区A-8仓库内(丙一类)设置100m2的危险品仓库。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认真制订和严格实施施工方案,须采用先进的作业设备和作业方式。 2、做好危险品仓库、装卸区(含导流槽)、应急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全厂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至太仓市江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并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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